2012年7月25日 星期三

愛情成為感情(上)

少年就寫過了:「我不要穩定期,我希望永永遠遠沐浴在熱戀之中。」
一直都是這樣想的。「愛情已經變成感情」,聽說只是一種分手的藉口。
愛情不再,剩下的是一個一直都在身邊的人,一如父母,一如兄弟姊妹。身在福中不知福的少時一定是這樣想--想想當年怎樣總跟父母對著幹,和兄弟幹架。他們一直都會在,都在跟自己日復一日的過著一樣的生活。你已經擁有他們了,所以對著這些人總是沒有耐性,因為你在這世上還有很多東西要去追逐,比如更多的愛。而要到多成熟了才發現這些關係的可貴。事實是通常到發現的時候,你已經為自己的天真無知而永遠失去誰人的愛了。

我們追逐愛情,因為渴望愛,因為渴望感受自己的存在。愛情在它發生的第一瞬已經讓你感受到你在活著,記得那些心跳嗎。新生的愛情令人如痴如醉。一顰一笑、觸碰的溫暖、眼眸裡的自己都讓你知道世上有你這麼一個人。以後的故事化成自己的夢、化成她的回憶,都是你存活過的證明。
是的,那些時候都太刻骨銘心,怪生命中有這樣悸動的時間太少。現實裡大多時候,世上大部份人都只要肚子餓了都知道自己在存活。黃子華笑說,不用討生活就是{鐵達尼號}最浪漫之處。生活是很折磨人的,送你浪漫的那個人還有很多東西要去追逐。哪個少年會認為愛不是佔有?關係確定,他擁有了你他屬於你--好,下一個目標。日子久了,鮮花不再。我們都彼此擁有,你一直都會在,跟我日復一日的過著一樣的生活…有一天發覺你對他也沒耐性了。曾經讓你想起就會激動的容顏,變成家人一樣的平淡。第一次嘴唇相抵的心跳回憶,摻雜了彼此的磨擦、他在K房醉酒吐個滿地、還有無數個呼朋喚友用麻雀打發時間的晚上。

所以就想起心跳的滋味。

早就有人看明白了。電影版{色慾都市},五十歲的鍾莎曼捨棄三十多歲明星男朋友,為的是自己,為的是繼續尋找男人送她的心跳。
好朋友曾瀟灑的告訴我:就只到愛情所到處,一段接一段。
是的,盲目守候在已死卻又沒有埋葬的愛情旁顯得愚蠢。失去了以為永遠都會在身邊的人讓我明白,世上只有一樣東西是永遠的:回憶。
有限的生命擁有了無限的回憶,那該怎樣用一次的生命去譜寫永遠呢?選擇不斷的心跳似乎很明智,因為永浴愛河,經歷的是離合的激烈情感,是激烈的搖滾樂。
年輕人都喜歡搖滾樂,我也不例外。只是搖滾過後,我就像從前胡混到天明後一樣告訴自己:這不是我最想要的。

(未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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